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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军--会员信息
姓名 隋军 性别 女士 出生年月 1973-02-13
单位、学校 东北大学 职称 职务
学历、学位 法学博士 学会职务 理事 电话 024-836556
手机 传真 Email suijun@mail.neu.edu.cn
通讯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95号东北大学浑南校区文管AH001信箱 邮编: 110169
详细介绍
个人简介

隋军,女,民盟盟员,1973年2月生于沈阳,东北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教育背景:1991-1995年就读于厦门大学政法学院,获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学位;1997-2000年就读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获国际法学专业法学硕士学位,研究方向为国际法;2003-2009年就读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获国际法学专业法学博士学位。 工作经历:1995-1997年在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任书记员;2000年至今在东北大学文法学院法学系任教。 开设课程:合同法学、外国民商案例选读、国际环境法、欧盟环境法、专业英语、国际知识产权法等。 研究领域:国际经济法、国际环境法、合同法、社区法。 发表论文:在《国际经贸探索》、《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社会科学辑刊》、《海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国际商法论丛》、《东北亚论坛》、《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ournalofWTOandChina等刊物上发表中英文论文二十余篇(其中一级论文九篇)。 出版著作:2010年主编高等院校法学专业规划教材《世界贸易组织法》,2005年参与编写《国际商法》,2005年参与编写《法官告诉你怎样打劳动争议官司》,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年参与编写《中国公民法律咨询全书(第二册)》,1999年参与编写《典型涉外经济案例评析》。 科研情况: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欧盟REACH法规对全球化学品安全监督立法影响及中国法律对策研究》、2009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技术标准反垄断法律规制实务研究》、2013年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WTO框架下我国食品标签法律制度研究》、2012年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食品安全法律保障问题研究》,以及省教育厅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国际经贸法律课程讨论式双语案例教学法革新——以美国法学院苏格拉底教学法为鉴》。 获奖情况:2010年获沈阳市法学会应用法学研究会年会论文二等奖;2003年获沈阳市科技局课题沈阳市科技进步三等奖;2014年作为优秀指导教师获“英特尔杯”东北高校(中文)模拟法庭竞赛冠军;2013年获首届全国高校微课教学比赛辽宁省比赛一等奖、第十三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微课程组优秀奖、东北大学第六届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东北大学2013年微课教学比赛一等奖;2007年获东北大学第四届教学基本功大赛双语组二等奖、东北大学文法学院精彩课堂奖;2005年获东北大学双语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 社会任职:沈阳市法学会应用法学研究会理事、省民盟法律委员会委员。2001年至今先后在沈阳东来律师事务所、易简律师事务所、北京中银(沈阳)律师事务所任兼职律师。 国际交流:2008-2009年美国加州大学海斯汀法学院访问学者。2012年邀请美国加州大学海斯汀法学院HandKeith教授来访讲学;2015年通过东北大学引智项目邀请美国加州大学海斯汀法学院LeoPaulMartinez教授来访讲学;2015年波兰西里西亚大学来访合作办学。

主要学术观点及研究理念

目前正在从事的研究是基于2015年获得的中国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欧盟REACH法规对全球化学品安全监管立法影响及中国对策研究》,该项目以国家平衡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战略为目标,以现有研究为基础,以未来国际监管协调趋势为导向,针对REACH给全球带来的化学品安全监管立法革命向我国出口化工企业提出的挑战,在世界各国加强立法监管的大背景下,为我国化学品安全监管基本法的出台提供立法意见,实现与世界其他国家化学品安全监管立法融合的良性互动。

承担课题项目

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欧盟REACH法规对全球化学品安全监督立法影响及中国法律对策研究》

主要著作
主要论文

① 《平衡下的失衡:TBT协定项下的“必要性”检验标准》,唯一作者,CSSCI;核心观点:从WTO/DSB根据TBT审理的案例分析其对TBT第2.2条“不必要贸易限制”的解读,认为WTO对“必要性”检验标准的适用十分灵活,充满了不确定性,可能因主权国家有权规定本国对环境和健康的较高保护水平,从而认定争议措施为了“实现其正当目标”并不超过“必要的贸易限制”,因而并不违反TBT的规定。 ②《TBT新近案例关键争议点分析:趋势与启示》,唯一作者,CSSCI;核心观点:总结2012年WTO/DSB根据TBT审理的三个最新案例的争点为第2.1和2.2条,即争议措施是否构成“差别待遇”与“不必要贸易限制”,得出WTO适用TBT存在平衡多边贸易体制与国家主权、证据实证化和量化、贸易限制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以及对发展中国家利益照顾的形式化四个方面的启示。 ③《SPS措施通报应用的发展及对中国的启示》,唯一作者,CSSCI;核心观点:SPS措施可能构成国际贸易当中的技术贸易壁垒,为了防止和减少SPS措施可能对全球贸易的限制,按照WTO透明度原则对本国SPS措施进行通报并对他国的SPS措施及时互动和反馈至关重要。目前全球SPS通报数量稳定增长,应客观看待SPS通报的应用,我国SPS通报工作仍有差距,应从通报措施、与其他成员国互动和及时性三个方面加以完善。 ④《应对REACH的竞争法视角》,唯一作者,CSSCI。核心观点:REACH实施以来中欧化学品贸易下降受其影响。世界各国对该法规开始时普遍质疑、反对,后来逐步接受和主动履行,但仍积极研究REACH的应对之策。主流观点认为REACH与WTO规则不符,因而试图通过WTO解决争议,然收效甚微。从反垄断法视角来看,REACH作为欧盟通过政府干预市场的手段,特别是在联合体、数据交换等问题上,与反垄断法存在很大矛盾。该法规可能导致欧盟化学品企业形成垄断,中国化学品企业对其可能出现的违反反垄断法的情况,可以运用反垄断法手段诉诸法律作为对策。

主要社会兼职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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